目的:验证以社会技能训练为主的综合矫正模式对儿童行为问题的干预效果.方法:选取7~14岁符合Rutter行为问题标准的101名儿童,用隐藏式随机数字信封法将其随机分为干预组50人和对照组51人.对干预组采用以社会技能训练为主的干预方案,进行为期12周的干预;对照组等待12周,在干预组干预结束后才开始进行干预.采用Rutter儿童行为父母问卷、教师问卷和Achenbach儿童行为量表作为儿童行为问题评定工具.结果:干预后,比较两组Rutter儿童行为父母问卷的减分值,干预组总分减分(4.10±3.21)、A(反社会行为/违纪行为)分减分(1.10±1.37)和N(神经症行为)分减分(1.32±0.91)与对照组总分减分(1.29±3.15)、A分减分(0.53±1.17)和N分减分(0.71±1.10)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为P<0.05),干预组有34
作者:汪毅;刘粹;王玉凤
来源: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 2007 年 39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