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比较帕洛诺司琼和格拉司琼预防眼球摘除义眼座植入术后恶心呕吐(PONV)的经济性和有效性.方法 选择该院择期行眼球摘除义眼座植入术的患者70例,分为帕洛诺司琼组(P组,n=35)和格拉司琼组(G组,n=35).P组麻醉诱导前给予帕洛诺司琼0.25 mg,G组给予格拉司琼3 mg.观察记录术后4、24、48、72 h患者恶心呕吐发生的情况,同时记录与5-羟色胺受体拮抗药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及各组麻醉费用.结果 眼球摘除义眼座植入PONV的发生延续至术后72 h,且以Ⅱ、Ⅲ级为主.术后4h内两组PONV发生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24、48 h内P组患者PONV的发生明显少于G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4、24、48 h帕洛诺司琼的成本效果比均优于格拉司琼(P<0.05).结论 应用帕洛诺司琼预防眼球摘除义眼座植入术PONV,是一种经济有效的方法.
作者:王丽珺;李文献;谭放
来源:重庆医学 2018 年 47卷 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