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临床干预对妊娠期梅毒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根据梅毒确诊时间、治疗时间将255例妊娠期梅毒患者分为4组:孕前干预组80例,在怀孕前确诊并接受抗梅毒治疗;孕早期干预组57例,在妊娠<16周确诊并接受抗梅毒治疗;孕中期干预组53例,在妊娠16~28周确诊并接受抗梅毒治疗;孕晚期干预组65例,在妊娠29周以后至分娩前确诊并接受抗梅毒治疗,比较各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结果孕晚期干预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显著高于孕中期干预组(χ2=4.145,P<0.05),孕中期干预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显著高于孕前干预组、早期干预组(χ2值分别为10.360、4.510,均P<0.05),孕前干预组与孕早期干预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χ2=0.844,P>0.05)。孕晚期干预组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发生率显著高于孕中期干预组(χ2=7.707,P<0.05),孕中期干预组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发生率显著高于孕前干预组和孕早期干预组(χ2值分别为9.827、6.725,均P<0.05)。结论妊娠期梅毒患者尽早接受临床治疗可降低不良妊娠结局和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发生率。
作者:黄菊青
来源: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15 年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