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2008至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现状及主要死因,探讨其意外伤害死亡特征,为制定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资料来源于全区妇幼卫生年报表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采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死因分类。应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内蒙古自治区婴儿、1~4岁儿童及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分别为26.90/105、33.40/105与60.30/105,意外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构成比分别为3.56%,31.87%与7.01%。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男童多于女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17,P>0.05);农村多于城市,而且城乡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χ2=8.29,P<0.05)。不同年龄儿童意外伤害死因及顺位有所不同,婴儿以意外窒息(63.07%)、跌落(7.10%)和交通意外(7.10%)为主;1~4岁儿童以交通意外(35.93%)、意外窒息(15.56%)和溺水(14.65%)为主;5岁以下儿童以意外窒息(36.76%)、交通意外(23.07%)、溺水(8.62%)为主。结论减少婴儿意外窒息和1~4岁儿童交通意外的发生,加强农村地区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是预防和控制本区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的关键措施。
作者:王文丽;胡俊梅;杨缨;王晓琴
来源: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15 年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