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了解石家庄市的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进一步制订出生缺陷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2005至2009年在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住院分娩的围生儿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2005至2009年平均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7.12‰,各年分别为15.65‰、14.76‰、14.62‰、18.87‰、20.55‰(P>0.05).584例出生缺陷儿中,前5位分别是先天性心脏病、肢体畸形、外耳畸形、泌尿系畸形、脑积水脊柱裂,分别占23.12
作者:张国华;张静茹;马二玲;方芳;张彦玲
来源:河北医药 2010 年 32卷 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