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老年人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其病理死因.方法 回顾性分析我院2006-2011年受乐山市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委托进行医疗纠纷尸检案例中的16例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结果 16例死亡发生在三级医院4例,二级及以下医院12例.本组9例明确临床死因,与病理死因相符5例,不相符4例;余7例无明确临床死因诊断,后经尸检证实病理死因.出具病理死因尸检结果后,经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4例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4例存在明显诊疗失误,医方主动承担责任并与患方协商解决;8例因疾病发展造成死亡,医方无诊疗过失,患方主动撤诉.结论 尸检能查明死因,有助于提高临床诊治水平,解决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的死亡病例进行尸检,既可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益,又可保护患者的利益.
作者:彭凤翔;周建丽;张继万;徐海;李永春
来源:临床误诊误治 2013 年 26卷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