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在强迫症患者、精神分裂症患者、正常对照人群中,眼球轨迹运动各指标的差异.方法 应用眼球轨迹运动标记记录仪(MODELIV日本提供)对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的相应诊断标准的103例强迫症患者、81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及81例正常对照人群进行测试,用判别式分析结果,获得正分为精神分裂症患者,获得负分为非精神分裂症患者.比较眼球轨迹运动在强迫症患者、精神分裂症患者以及正常对照人群组的组间差异.结果 103例强迫症患者获正分52例(50.5
作者:郑秀霞;黄继辉;韩永华
来源:上海精神医学 2008 年 20卷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