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家通常认为物种是生命多样性的基本单位.然而,尽管近一个世纪以来生物学家们不断地讨论物种概念问题,但到目前为止仍然难以形成共识.大多数生物学家关注如何定义物种主要是因为它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所以,不同学者提出的物种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实践应用上的可操作性,并且其视角难免受其专业见地以及对形成新物种的进化过程的认识所影响.物种代表了进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而且不同的“物种”可能处于物种形成这个进化过程的不同阶段.鉴于“定义”实际上是一种类似协议的约定或界定,任何定义都是一种带有局限性的概括,因此我们可能很难建立一个与分类实践中千变万化的情况都能完全匹配协调的物种定义.已经提出来的那些物种概念或定义都有其合理性,但是也没有一个是完美无缺的.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否则就可能会因为固执地坚持某一特定的物种概念而在物种界定和进化研究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引入错误甚至制造混乱.
作者:张德兴
来源:生物多样性 2016 年 24卷 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