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行为矫正干预对流浪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方法 52例流浪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26例接受常规治疗及护理,干预组26例在常规治疗与护理的同时给予行为矫正.分别于干预前及干预后8周用护士住院患者观察量表(NOSIE)进行影响效果评定.结果 干预前2组患者NOSIE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8周后,干预组患者NOSIE评分社会能力(35.10±3.89)分、社会兴趣(28.87±3.08)分、个人整洁(28.15±2.41)分,均高于对照组(20.34±2.38)分,(19.98±2.54)分,(21.43 ±2.42)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分别为17.56,12.03,9.01,P<0.01);迟缓(6.78±2.11)分、抑郁(5.23±1.38)分,均低于对照组(11.59±2.65)分,(11.79±2.65)分,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分别为7.61,11.2,P<0.01);激惹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行为矫正干预有助于提高流浪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可缓解护理人员的部分工作压力.
作者:秦国兰;耿在香;陈爱民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12 年 18卷 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