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设立家庭病床对社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主要照顾者生存质量的影响,为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社区护理服务方式提供指导。方法抽取大同市御东新区符合纳入标准的失能老人244名及其家庭主要照顾者309名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家庭病床护理服务干预,采用生存质量评价表( GQOLI-74)比较干预前后两组人群的生存质量。结果干预1年后,失能老人的生存质量总得分为(60.21±10.89)分,高于干预前的(46.49±12.81)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9.51,P<0.01);干预后家庭主要照顾者的生存质量总得分为(64.41±10.29)分,高于干预前的(51.79±9.83)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t=30.14,P<0.01)。结论设立家庭病床能够有效改善社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主要照顾者的生存质量。
作者:薛文星;李冰;刘宏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14 年 20卷 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