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在应用高黏度骨水泥以及椎体成形修复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的过程中,骨水泥的推注量-压缩椎体高度的恢复-临床疗效”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以及内在的规律,目前缺乏此方面的循证医学证据,且存在一定争议。<br> 目的:观察经皮椎体成形高黏度骨水泥注入修复老年骨质疏松椎体压缩性骨折的椎体高度恢复情况。<br> 方法:选取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脊柱外科收治的骨质疏松压缩性骨折老年患者110例,共139椎,均由同一组外科医生采用经皮椎体成形治疗,在骨水泥拉丝期时在“G”形臂监视下将高黏度骨水泥注入骨折椎体内。治疗后随访12个月,以目测类比评分、Barthel指数、椎体高度恢复为观察评价指标。<br> 结果与结论:110例患者共139椎,修复过程顺利,单个椎体骨水泥平均注入量为3-6 mL,平均3.5 mL。患者的目测类比评分由治疗前平均7.9分降到了治疗后12个月的平均1.8分;Barthel 指数治疗前平均为40.25,治疗后12个月时为82.21,治疗后与治疗前比较目测类比评分和Barthel指数均有明显改善(P <0.05)。治疗后139个椎体前、中部的高度增加到了原椎体高度的(81.25±9.26)
作者:牛广续;刘振峰;王振斌;顾文飞;涂来勇;赵疆
来源:中国组织工程研究 2015 年 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