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比较不同类型干眼症综合治疗的疗效及相关临床检查结果.方法 选取我院1999年3月至2010年9月门诊确诊干眼症患者64例(128眼),其中泪液蒸定过强型19例(A组)、泪液分泌不足型11例(B组)、混合型34例(C组),均给予相关临床检查,包括泪膜破裂时间(break-up time,BUT)、泪液分泌试验、睑板腺功能障碍评分等.所有患者均采用人工泪液滴眼、口服维生素A,热教及按摩睑板腺等综合治疗,将各组间疗效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A组、B组、C组的治愈率和有效率分别为55.3%和94.7%0和77.3%、35.3%和91.2%,总冶愈率35 2%,总有效率89.8%;B组与A组、C组治愈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x2=17.7、16.8,均为P<005);B组与A组、C组有效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x2=2.8、3.7,均为P>0.05).A组、C组BUT治疗前后的改善程度与B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2.07、2.90,均为P<0.05).A组、C组泪液分泌试验结果改善程度与B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t =0.18、0.85,均为P>0.05).睑板腺功能障碍评分与初诊时BUT呈负相关(r=-0.367,P<0.01),与泪液分泌试验无相关性(r=0.211,P>0.05).结论 不同类型干眼症的相关临床检查结果存在差异,综合治疗轻、中度干眼症有效.
作者:闫海艳;孙伟;李娜
来源:眼科新进展 2012 年 32卷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