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眼球摘除及眼(眶)内容摘除属一种破坏性、毁容性手术,不能轻易实施.现对81例行此手术者探讨其适应症.方法 我院收治的各种眼外伤、眼肿瘤及其它相关眼病506例,其中81例施行眼球摘除或眼(眶)内容物摘除.结果 通过客观及相关仪器检查并积极处治后,对最终确认无法拯救视力及眼球的重度眼外伤、难以控制的眼内炎、跟恶性肿瘤等才能采取眼球摘除或眼(眶)内容物摘除术.结论对积极治疗最终不能挽救的患眼应在征求本人及家属意见并审报院上级同意备案后,方可施行手术眼球摘除或眼(眶)内容摘除.
作者:潘海燕;林刚;李莉
来源: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 2008 年 30卷 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