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规定是主客观一体的要件,包含了主观责任和客观不法的双重要求.基于医疗行为所固有的风险性和医疗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需要,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出发,司法实践对"严重不负责任"要件应采限缩解释的立场,并综合运用文义、目的、体系解释方法对其衍生的"重大过失"之限缩解释结论进行"合法性、合目的性、合理性"验证,使结论具备整体有效性.具体对"重大过失"的认定,应以严重违反注意义务为核心,并结合"新过失论",构建"高度的预见可能性"和"结果回避的容易性和有用性"相结合的判断结构.
作者:白雪
来源:医学与法学 2023 年 15卷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