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研究早产儿纠正胎龄8~9周和12~13周时,婴儿运动能力测试(Test of Infant Motor Performance,TIMP)原始分的分级与盖泽尔发育量表(Gesell Developmental Scale,GDS)粗大运动发育商分级的相关性,并比较解读TIMP原始分与美国2004年的TIMP标准原始分的一致性.方法 对30例早产儿分别于纠正胎龄8~9周和12~13周进行TIMP和GDS评估,记录其评分结果.并对TIMP原始分的分级和GDS粗大运动发育商分级进行相关性分析.另外将本研究TIMP原始分与美国2004年的TIMP标准进行比较.结果 早产儿纠正胎龄8~9周及12~13周的TIMP原始分分级与GDS粗大运动发育商分级显著相关(r=0.533和0.567,P值均<0.01);本研究中早产儿纠正胎龄8~9周及12~13周TIMP原始分分别为77±18和98±18,都显著小于美国2004标准原始分(分别为93±18和108±1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结论 通过与GDS粗大运动发育商进行比较显示,TIMP可应用于早产儿纠正胎龄8~9周及12~13周时运动能力的评估.与美国2004年标准原始分比较,本研究相应年龄段范围TIMP评分与美国标准有显著差异.
作者:贺莉;邵冬冬;杜慧莹;陈艳妮
来源: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14 年 22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