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了解河源市城区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探讨出生缺陷发生的相关因素,为制定和采取预防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按照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方案的要求,对2001年1月~2003年12月河源市城区3家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住院分娩的孕满28周至产后7 d内的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3年共监测围产儿7 788例,出生缺陷儿105例,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为13.48‰,出生缺陷儿死亡率为523.81‰;前5位出生缺陷依次为胎儿水肿、多指(趾)、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脑积水、马蹄内翻足;农村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显著高于城镇(P<0.01);双胎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高于单胎(P<0.05);第一季度的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明显高于第四季度(P<0.05);母亲≥35岁组的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明显高于20~30岁组(P<0.05);出生缺陷的发生与性别无相关性;母亲孕早期患病、用药、接触有害物质占11.43
作者:欧运华;欧贵仙;许海容
来源:中国妇幼保健 2005 年 20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