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了解昌平地区出生缺陷(Birth Defects BDs)的发生率,掌握严重和高发出生缺陷的动态变化趋势.方法:按全国出生缺陷监测网要求,将1999~2008年分为前、后5年,对孕28周~产后7天的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10年间妊娠中期胎儿畸形的引产情况.结果:10年间监测地区围产儿共45 656例,出生缺陷儿471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32‰;围产儿死亡275例,出生缺陷儿死亡72例,占围产儿死亡的26.18
作者:张爱芝
来源:中国妇幼保健 2011 年 26卷 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