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了解壮族人群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提高壮族出生人口素质,努力减少壮族人群出生缺陷的发生,同时也为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提供借鉴.方法:监测居住在武鸣县的壮族产妇(包括本地户口以及非本地户口在监测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产妇)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所分娩妊娠满28周(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 000 g及以上)至生后42天的胎婴儿.结果: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应监测父母双方均为壮族胎婴儿12 087例,实监测11 738例,实监测人数占应监测人数的97.11
作者:韦秀金;黄星炯;李锦雁;苏常山;罗玉香;潘振游;潘丽琼
来源:中国妇幼保健 2011 年 26卷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