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泉州市早产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健管理情况,为提升早产儿保健管理质量和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收集泉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保健管理的低危早产儿216例,了解其体格生长评价情况,比较早产儿实际月龄和矫正月龄体质量/年龄(W/A)、身长/年龄(H/A)、体质量/身长(W/H)等指标评价结果,并分析评估.结果 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早产儿体格生长评价时,未进行月龄矫正.②生后1月、3月及6月,实际月龄有体质量追赶生长的早产儿比例分别为64.35%、87.50%及91.67%低于矫正月龄早产儿的93.52%、98.61%及98.1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生后1月、3月、6月、8月及12月,实际月龄有身长追赶生长的早产儿比例分别为67.13%、79.63%、86.11%、89.81%及92.13%低于矫正月龄早产儿的85.19%、90.74%、93.06%、95.83%及97.2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③早产儿体质量追赶生长主要发生于生后前6个月,身长追赶生长主要发生于生后前12个月,体质量追赶生长快于身长追赶生长.④不规范的体格生长评价可能造成过快的追赶生长,增加超重或肥胖的风险.结论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和指导,规范体格生长评价,让早产儿保持适宜追赶生长,以减少超重或肥胖发生.
作者:庄镇漳;罗琪;潘清文
来源:中国妇幼保健 2023 年 38卷 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