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更迭快、种类多、毒性强的特点,业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之后的"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出现对个人和公众健康构成越来越严峻的威胁,也对传统的毒品管制制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为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以联合国为平台的国际组织与国际社会均进行了一系列措施,我国于2015年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制,但由于其立法层级较低、缺配套措施等局限性,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控仍困境重重.为此,应在立足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域外的经验和制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快列管步伐、完善监测预警等方式,推动新精神活性物质危机的有效解决.
作者:蔡衡衡;刘鑫
来源:中国法医学杂志 2021 年 36卷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