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珠海市户籍居民伤害死亡原因,为开展伤害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2014-2017年珠海市户籍居民死因监测数据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系统,采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编码,利用Excel 2010和SPSS 17.0及死因监测清洗软件Database.mdb对死因资料进行统计分析,计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死因构成、年度变化百分比(APC).率的检验采用x2检验.结果 2014-2017年珠海市户籍居民伤害粗死亡率为21.37/10万,其中男性为27.35/10万,女性为15.19/10万,男性明显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78.28,P<0.01).居民伤害死因顺位前5位依次为机动车交通事故(24.69%)、自杀(20.97%)、意外跌落(20.46%)、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11.36%)和溺水(10.43%),其中男性以机动车交通事故为首位,女性以意外跌落为首位.不同年龄段伤害死因构成不同,0~14岁儿童伤害的首位死因是溺水,15~59岁青壮年伤害的首位死因是机动车交通事故,60岁及以上老年人伤害的首位死因则为意外跌落.结论 伤害已成为珠海市户籍居民的主要死因之一,应根据不同类型伤害特点及年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综合防控措施.
作者:曾超;梁小冬
来源: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 2019 年 27卷 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