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深圳市福田区家庭医生制服务对居民社区首诊率的影响。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以社康中心种类为分层依据,在全区78家社康中心中抽取10家社康中心;再以医保类型为分层依据,在10家社康中心抽取400名不同医保类型的签约居民作为研究组,并对应抽取400名非签约居民作为对照组。对照组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研究组在接受社区卫生服务基础上,还接受家庭医生制服务。比较两组在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前后的社区首诊率变化。结果在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前,对照组和研究组的社区首诊率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在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后,研究组的社区首诊率较对照组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在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前,对照组和研究组不同医保类型居民的社区首诊率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在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后,研究组不同医保类型居民的社区首诊率均较对照组提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结论以自愿签约为基础的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能改善居民社区首诊意愿,提高社区首诊率,有助于推动社区首诊制的实施。
作者:莫瑞豪;曾润颜;黄胜海;邹敏莉;亢黎莉
来源:中国全科医学 2015 年 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