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界定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内涵基础上,本文描述了英国、德国、新加坡和美国四个国家开展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现状,认为其有利条件包括合格的全科医生、严格的卫生资源配置、有效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分析医疗联合体、管理型保健以及全科医生签约政策调整对分工协作的影响,总结出国外开展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经验和启示:门诊与住院服务是否需要分离,基层医疗机构的私有化模式,护理、康复类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医院集团化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以及分工协作并不能解决医疗服务提供体系的所有问题。
作者:余红星;冯友梅;付旻;刘智勇;姚岚
来源: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4 年 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