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不同孕周处理方法处理胎膜早破患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选择我院妇产科2011年2月至2016年2月收治的28~35+6孕周的380例未足月胎膜早破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产妇意愿及医师建议将纳入病例分为保胎组和非保胎组,其中保胎组患者220例,非保胎组患者160例.此外按照患者胎膜早破的发生时间又将所有纳入病例分为3个亚组,即28~ 31+6孕周组(70例)、32 ~ 33+6孕周组(160例)、34 ~ 35“孕周组(150例).采用不同孕周的处理方法对胎膜早破患者进行治疗,观察并详细记录所有患者的妊娠结局,比较28 ~31+6孕周、32 ~33+6孕周、34~35+6孕周患者中保胎组和非保胎组的妊娠结局是否存在差异.结果:28 ~31“孕周保胎组宫内感染发生率明显高于非保胎组(P<0.05),不过保胎组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明显低于非保胎组(P <0.05);32 ~33+6孕周保胎组剖宫产率、宫内感染发生率明显高于非保胎组(P<0.05),不过保胎组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明显低于非保胎组(P <0.05);34 ~35+6孕周保胎组宫内感染发生率明显高于非保胎组(P<0.05).结论:不同孕周未足月胎膜早破患者具有不同的处理策略,28~31+6孕周实施保胎方案的意义值得商榷,32 ~33+6孕周进行保胎治疗具有一定的意义,不过需要对产妇及胎儿的情况做出密切监测,34
作者:陈文云;丁屹;程雪菊;朱学芳
来源:中国性科学 2017 年 26卷 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