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来自直接比较我们关注的干预措施用于我们关注的患者人群,并测量患者重要结局的研究.间接证据可由以下4种方式之一产生.第一,患者可能与我们关注的患者不同(适用性一词常用于这类间接性).第二,所检验的干预措施可能与我们关注的干预措施不同.有关患者和干预措施间接性的决策取决于对生物或社会因素差异是否大到可能使效应尺度出现预期的较大差异的考虑.第三,结果可能有别于最初设定的结局指标——如替代结果本身不重要,但测量之是基于替代结果的变化反映患者重要结局变化这一假设.第四类间接性在概念上与前三类不同,发生于临床医生必须在未经直接比较的两种干预措施间做出选择时.这种情况下比较治疗方案需要特定的统计方法,并根据患者人群、联合干预措施、结局测量指标及备选干预措施试验方法的差异程度,将证据级别降低1或2级.
作者:Gordon Guyatt;Andrew D.Oxman;Regina Kunz;James Woodcock;Jan Brozek;Mark Helfand;Pablo Alonso-Coello;Yngve Falck-Ytter;Roman Jaeschke;Gunn Vist;Elie A.Akl;Piet Npost;Susan Norris;Joerg Meerpohl;Mona Nasser;李鸿浩
来源:中国循证医学杂志 2011 年 11卷 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