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比较干扰素α1b与α2b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经济性。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选择114例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将其中采用干扰素α1b治疗的60例作为A组,采用干扰素α2b治疗的54例作为B组,比较两组患者的丙型肝炎病毒(HCV)-RNA转阴率、丙氨酸转氨酶(ALT)复常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并进行药物经济学分析。结果:A组患者治疗4、12、24、36、48周时的HCV-RNA转阴率分别为55.00%、71.67%、63.33%、61.67%、65.00%,B组患者在上述各时间的HCV-RNA转阴率分别为64.81%、66.67%、62.96%、55.56%、61.11%,组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结束时,A组患者的ALT复常率为95.23%,B组为96.10%,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各种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故采用最小成本法进行药物经济学分析。A组的治疗成本为13216.56元,B组为7929.60元,B组的成本明显低于A组;敏感度分析得到同样的结果。结论:干扰素α2b治疗慢性丙型肝炎较干扰素α1b更为经济。
作者:张明明;吕飞;徐一丹;郑莉;余行;李燕;张鸿
来源:中国药房 2016 年 27卷 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