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在全国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新医改形势下,为我国药事服务费的改革提供政策选择.方法:对新医改以来药事服务费改革的现状及基本特征进行概述,通过对药事服务费内涵进行多元视角辨析,对药事服务费内涵进行了重新界定,提出针对药事服务费和临床药学服务费改革的破解之道.结果:新医改以来,关于设立药事服务费的理论探讨虽较多,但改革实践未出成果.药事服务费的内涵应细分,将"药事服务费"作为医院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成本补偿内容,并另设"临床药学服务费",作为专业性技术服务成本补偿内容,根据服务性质的不同进行相应的政策设计.结论:建议将"药事服务费",作为一揽子费用,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解决;将"临床药学服务费"按照单独的项目,进行独立核定,纳入标准收费项目.同时,鼓励地方试点,将临床药学服务的收费纳入国家收费目录,并研究制订国家标准;调整药学人员的绩效管理模式,以推动药学学科的健康发展.
作者:张静;王虎峰
来源:中国药房 2018 年 29卷 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