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学模式强调对临终者的人文关怀,社会工作者在临终关怀中发挥的作用不客忽视.案主自决原则作为社会工作的服务原则之一,充分体现了临终关怀的"提高生命质量"的照护宗旨与社会工作的"尊重素主权利"的服务态度的结合.探讨在我国具体的国情下,案主自决原则在临终关怀中的运用范围,具体分析三类限制案主自决原则的伦理冲突:医疗保护中隐瞒病情与知情同意中告知原则的伦理冲突;中国传统孝道观念与尊重案主抉择权利的伦理冲突;对待死亡讳莫如深的态度与商讨死亡、预办后事的伦理冲突.结合社会工作案例,分析诸多矛盾,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社会工作者应运用访谈法、参与观察法、讨论法等专业方法和引领性、影响性、支持性等实务技巧,充分协调案主意愿、家属心理、社会舆论之间的关系,把握案主自决原则的运用尺度.同时,要在临终关怀中改变传统的死亡观念,完善死亡教育和伦理教育.
作者:定光莉
来源: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1 年 24卷 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