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诉讼具有过失认定的专业性和不确定性、医疗损害的基础性和自然进展性、因果关系判断的复杂性与多元性等基本特征,并存在诉讼结果的非预测性、证明责任的医患两难性以及诉讼导致医患对立的缺陷.这些基本特征与缺陷是基于医疗服务和法律的专业性以及医学与法学的局限性而产生的,与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与医疗服务模式没有关系.我国当前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革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因素,以至采取了开放性的医疗过失诉讼制度,并在某些方面基本上视医疗损害责任为一般人身损害责任.这种改革趋势加剧了医疗服务的非医学化,有违医学规律,在某种程度也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作者:肖柳珍
来源:中国医院管理 2011 年 31卷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