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对新《药品管理法》中涉及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的责任条款进行剖析,为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管提供参考和依据.方法:对新法的立法背景和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难点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结果:新法对强化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有积极作用,但鉴于医疗机构的一些情况,还存在条款宽泛、理解冲突较多,监管主体和法律条款不明确以及法律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结论:新法还需要完善相关细节,尤其要明确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我们还需要其它相关配套措施,以保障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
作者:张亮;周秋云;侯文洁;邵蓉
来源: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2020 年 40卷 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