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评估利伐沙班和CYP2C9*3/VKORC1-1639G>A基因指导华法林用于心房颤动患者抗凝治疗的经济性.方法:选取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于安徽省太和县人民医院接受抗凝治疗的心房颤动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回顾性分析,分为利伐沙班组和基因指导华法林用药组,成本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诊断费、治疗费、药品费、其他费用,以1年内卒中和系统性栓塞(systemic embolism,SSE)、全因死亡、出血事件(包括颅内出血、胃肠道出血等)等不良事件发生率作为效果指标,进行增量成本效果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结果:利伐沙班组与CYP2C9*3/VKORC1-1639G>A基因指导华法林用药组的总治疗成本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559).利伐沙班组和CYP2C9*3/VKORC1-1639G>A基因指导华法林用药组的1年内不良事件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889),增量成本效果比为-1 947.67元/%,即每减少1例患者不良事件发生,可多花费194 767元,远大于2021年全国人均GDP,认为利伐沙班具有成本效果优势.结论:与CYP2C9*3/VKORC1-1639G>A基因指导华法林用药相比,利伐沙班用于心房颤动患者抗凝治疗具有经济性.
作者:吕鹏;李宇;张京莉;万元胜;游如旭;黄怡菲
来源: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2023 年 43卷 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