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中的监督执法问题和有待完善的法律条文.方法 结合实际案例对碰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结果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用人单位拒绝缴纳职业病鉴定费用问题,卫生监督部门无责任和义务去为申请者追讨鉴定费用,不必为那些滥用权利的劳动者浪费人力和时间.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关于职业病鉴定费用的法律条文,赋予了劳动者与其义务不相适应的权利往往被滥用,不但无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还引发了新的劳资纠纷,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稳定,该条文应进行修改.
作者:林炳杰
来源:中国职业医学 2007 年 34卷 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