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制定苯醌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接触限值.方法 根据GBZ/T 210.1—2008《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1部分:工作场所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收集、分析与苯醌有关的毒理学、人群流行病学和国外职业接触限值的相关文献资料;以某苯醌生产企业为研究对象,开展职业卫生学调查和职业流行病学调查,推断工作场所空气中苯醌的职业接触限值.结果 文献资料分析结果显示:苯醌为高毒毒物,对人体的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制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苯醌的职业接触限值均为0.400 mg/m3.苯醌生产企业中,苯醌作业工人接触的苯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中位数为0.100 mg/m3;工作场所空气中苯醌的短时间接触浓度中位数为0.160 mg/m3.接触组和对照组工人结膜炎、皮炎、肝脏及肾脏B型超声波异常的检出率以及血清肝、肾功能指标异常的检出率分别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2组工人血常规检查结果均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结论 建议将我国工作场所空气中苯醌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定为0.400 mg/m3.
作者:门金龙;陈学磊;张梦萍;冯斌;张士怀;张志虎
来源:中国职业医学 2017 年 44卷 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