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不同肩峰形态对肩锁关节脱位或锁骨远端骨折患者锁骨钩钢板固定术后发生肩峰骨溶解及肩峰骨折的影响. 方法回顾性分析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骨科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锁骨钩钢板治疗的255例肩锁关节脱位或锁骨远端骨折患者资料.男182例,女73例;年龄14 ~76岁,平均46.6岁.其中锁骨远端骨折130例[急性损伤(≤14 d)126例,陈旧性损伤4例],肩锁关节脱位125例(急性损伤121例,陈旧损伤4例).评估术后影像学资料,分析肩峰骨溶解的形态和转归,测量锁骨钩肩峰角,对其与不同类型肩峰骨溶解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255例患者术后获1~ 24个月(平均6个月)随访.175例(68.6%)患者发生伴锁骨钩钢板不同程度移位的肩峰骨溶解,其中伴锁骨钩移位的骨溶解(Ⅰ型)77例,不伴移位的骨溶解(Ⅱ型)98例;6例(2.35%)患者发生肩峰骨折.与Ⅱ型骨溶解患者锁骨钩肩峰角(6.36°±11.47°)相比,Ⅰ型骨溶解锁骨钩肩峰角(11.05°±11.69°)显著增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锁骨钩肩峰角增大可能是发生肩峰骨溶解伴锁骨钩移位及肩峰骨折的危险因素.肩峰形态变异使锁骨钩肩峰角增大,应力集中是引起肩峰骨溶解和骨折的机制之一.
作者:姜晨轶;林森
来源: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19 年 21卷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