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小耳畸形临床表现复杂多变,相应的分型亦有多种,作者根据多年治疗耳廓畸形的临床经验,将先天性小耳畸形分为四种临床类型,便于针对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治疗策略。I型:耳廓各解剖结构基本存在,总体轮廓小,常合并杯状耳或招风耳等耳畸形,治疗不需耳廓再造,可通过复合组织移植和耳廓畸形矫正调整两侧大小和形态。Ⅱ型:耳廓的部分解剖结构可辨认,耳甲腔狭小较明显,其中ⅡA型耳廓上部折叠的软骨量较多,可行耳廓软骨舒展及复合组织移植术;ⅡB型则需耳廓再造术。Ⅲ型最为常见,耳廓解剖结构无法辨认,残耳形态不规则近似花生状、腊肠状等,需行耳廓再造术,可利用残耳组织形成耳垂。IV型:患侧仅为小的皮赘或分散的山丘状隆起;或耳廓遗迹完全缺失、局部无任何解剖痕迹也称无耳畸形,局部无可供利用的残耳组织,需行包括耳垂在内的全耳再造术。针对不同类型先天性小耳畸形选择相应的术式是手术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理想的耳廓再造应充分的分析利用残耳的组织并将这些组织灵活的与再造部分完美的对接,才能使再造的耳廓浑然一体,到达尽美的目的。
作者:蒋海越;潘博;林琳
来源:中华耳科学杂志 2013 年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