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重症急性胰腺炎(SAP)外科治疗的适应证、二预时机及方式.方法 回顾性分析了浙江省人民医院白2007年1月至2013年1月收治的1 15例SAP患者的临床资料.结果 外科治疗组62例,保守治疗组53例,治愈率和病死率分别为87.1%和84.9% (P >0.05)、9.68%和9.43% (P >0.05).外科治疗组行早期干预(<2周)25例,延期干预组(≥2周)37例,平均干预时间分别为(7.5±3.3)d和(23.9±8.5)d(P<0.05).两组再次外科干预率分别为64.0%和37.8%(P<0.05),病死率分别为16.0%和5.4%(P>0.05).结论 外科治疗在SAP的治疗中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干预方式应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采取个体化治疗方案.对于胰腺坏死伴感染患者,如其一般情况尚可,应尽可能将手术时问延至病后3~4周.
作者:杨瑾;邵钦树;徐继;俞晓军;徐园;陶厚权;姚海波
来源:中华医学杂志 2013 年 93卷 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