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分析舟山市2015年围产儿出生缺陷情况,为制定预防出生缺陷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按照《浙江省卫生监测区统计工作手册-妇幼分册》诊断标准,对舟山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孕28周至产后7d内的围产儿和<28孕周出生的胚胎畸形儿进行监测和描述性分析.结果 2015年舟山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3.92‰.出生缺陷顺位前5位依次为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外耳其他畸形、腭裂和尿道下裂.城镇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3.00‰,高于农村的10.69‰ (P <0.01);不同年龄孕产妇、围产儿性别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加强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及时终止妊娠,能有效降低围产儿出生缺陷率.
作者:孙满英;黄满仙
来源:预防医学 2017 年 29卷 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