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20G与23G玻璃体切割手术治疗后段眼内异物的临床疗效,探讨两者有效性及安全性差异.[方法]回顾性病例研究.选取接受不同玻璃体切割手术治疗的后段眼内异物71例71只眼,根据术式不同分为20G玻璃体切割手术组(20G组)及23G玻璃体切割手术组(23G组),前者37例37只眼,后者34例34只眼.对象均予创口缝合,合并外伤性白内障者联合白内障手术,行20G/23G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中酌情行视网膜激光光凝、冷凝及眼内填充治疗.记录异物取出及视网膜复位情况、手术时间、术后炎症反应及眼部刺激症状、住院时间、最佳矫正视力以及术后并发症等情况,随访至少6个月.[结果]两组眼内异物取出率及初期视网膜复位率均100%;除术后低眼压发生率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外,其余并发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的手术时间、平均住院日、术后炎症反应评分与眼部刺激症状以及两组手术前后的视力分布进行自身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至末次随访,两组各自接受的非计划再次手术例数、视网膜复位情况以及术后视力分布情况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20G与23G玻璃体切割手术治疗后段眼内异物均安全有效,两者临床疗效及手术安全性相当;23G组术后低眼压发生率更高,但在缩短手术
作者:金琴辉;项振扬;李恩辉;黄勤竹;张昕;郑海华
来源: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 2017 年 38卷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