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账号已在其他设备登录,您当前账号已强迫下线,
如非您本人操作,建议您在会员中心进行密码修改

确定
收藏 | 浏览266 | 下载75

医事法(又称卫生法)究竟是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还是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对此,国内学术界争议很大。从医学科学与医疗行为的本质特征看,医患关系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及等价有偿互惠互利三大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同时也不存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为此,首次提出医事法既不调整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调整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调整斜向的医事法律关系的一门独立的法律体系的理论。

作者:张赞宁

来源:医学与哲学 2001 年 22卷 4期

知识库介绍

临床诊疗知识库该平台旨在解决临床医护人员在学习、工作中对医学信息的需求,方便快速、便捷的获取实用的医学信息,辅助临床决策参考。该库包含疾病、药品、检查、指南规范、病例文献及循证文献等多种丰富权威的临床资源。

详细介绍
热门关注
免责声明:本知识库提供的有关内容等信息仅供学习参考,不代替医生的诊断和医嘱。

收藏
| 浏览:266 | 下载:75
作者:
张赞宁
来源:
医学与哲学 2001 年 22卷 4期
标签:
医患关系 法律特征 法律属性
医事法(又称卫生法)究竟是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还是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对此,国内学术界争议很大。从医学科学与医疗行为的本质特征看,医患关系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及等价有偿互惠互利三大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同时也不存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为此,首次提出医事法既不调整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调整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调整斜向的医事法律关系的一门独立的法律体系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