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对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与溶剂型紫杉醇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经济性进行比较,为临床治疗决策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调取2011年1月-2015年5月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接受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或溶剂型紫杉醇治疗乳腺癌患者的病历各15份,分别包括72和74个化疗周期,以每2次连续化疗周期为1个计量点,收集患者成本数据和临床疗效评价结果,计算两组患者的客观缓解率和不良反应发生例数,并进行药物经济学分析。结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组患者较溶剂型紫杉醇组的客观缓解率更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47.22%vs.37.84%,P>0.05),且不良反应发生例数比较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19例vs.16例,P>0.05),因此采用最小成本分析法研究二者的经济性。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的成本较溶剂型紫杉醇更高(37404.82元vs.17049.02元),且敏感度分析支持该结果。结论: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的治疗效果略高于溶剂型紫杉醇,但后者更具有药物经济学优势,临床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用药。
作者:范丽萍;焦园园;郭子寒;张艳华
来源:中国药房 2016 年 27卷 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