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化医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面临着日益突出的财政投入不足、绩效工资核定额度低且总额封顶、绩效分配难以操作、人员收入过低、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为调动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构的整体活力,从而保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应采取加大政府财政补助,提高人员工资待遇,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超额、应急等工作予以合理性补偿,盘活人才选录机制,建立可上可下的职称与职务聘任制度等措施。
作者:白玥;孟宪鹏;许玲;李峰;黄凯;李雨波
来源: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6 年 33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