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成分输血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为临床安全输血提供依据.方法 选择2012年1月至2017年5月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接受成分输血的3 421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回顾性分析患者的输血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并且分别计算接受不同输血次数、不同血液成分输注及于不同季节接受输血的患者的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接受不同输血次数、不同种类成分血输注,以及于不同季节接受输血患者的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计数资料比较,采用x2检验或连续性校正x2检验.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2013年修订的《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与所有患者或患儿监护人均自愿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结果 ①本研究3 421例成分输血患者的总体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5%(36/3 421).接受1次输血患者的输血不良反应总体发生率为0.12%(4/3 421),低于接受2次及以上输血者的0.94%(32/3 421),并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4.869,P<0.001).其中,接受1次输血患者与接受2次及以上输血者的发热反应和变态反应发生率分别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x2=6.549、8.100,P=0.010、0.004).②3 421例成分输血患者中,接受血液细胞成分输血患者的不良反应总体发生率为0.61%(21/3 421),低于接受血浆成分输血者
作者:阿依克丽木·卡曼;楚芙蕾;苏乌德;郑琉琪;卞玉凤;胡新凤;余忠清
来源:国际输血及血液学杂志 2018 年 41卷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