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比较SandersⅢ、Ⅳ型跟骨关节内骨折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术中植骨与不植骨的临床疗效.方法 笔者自2010-01-2014-12采用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97例SandersⅢ、Ⅳ型跟骨关节内骨折,植骨组62例,不植骨组35例.比较植骨组与不植骨组的放射学结果、术后一般情况、并发症、足部功能评分等.结果 本组97例获平均1.8(1~3)年随访.术后开始负重时间植骨组(12.1±1.5)周,不植骨组(13.8±1.3)周,植骨组术后开始负重时间早于非植骨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在术后2年随访时植骨组跟骨Bohler角丢失情况优于非植骨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2组术后住院天数、复位质量、并发症、骨折愈合情况、足部功能评分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于SandersⅢ、Ⅳ型跟骨关节内骨折,植骨治疗可早期负重行走,并可减少术后远期Bohler角丢失.
作者:陈林;李武;胡艇;赵友明;韦盛旺
来源: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 2017 年 32卷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