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2008-2013年黎平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相关因素,为相关于预提供依据.方法:对2008-2013年黎平县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调查,专家评审明确死亡原因,建立相关资料,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十二格表进行评估,对孕产妇死亡的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孕产妇死亡率由2008年的142.70/10万降至2013年的15.85/10万,下降88.89%;主要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43.44%)、妊娠高血压疾病(15.67%)、肝脏疾病(11.11%)和心脏疾病(11.11%);产科出血原因中,产后宫缩乏力(占36.67%)和胎盘滞留(占24.45%)是主要原因;2009年后,产检次数<5次死亡孕产妇较2009年前明显减少,但5年的总比率很高(66.67%);2010年以前,在家分娩的死亡孕产妇比率较高(77.78%),之后逐渐降低;61.11%死亡孕产妇的抢救和死亡地点在县级医疗机构;大多数死亡孕产妇的文化程度和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2.22%,人均年收入低于2 000元的占83.33%;2008年75%死亡孕产妇居住在距县城较远的乡村.结论:2008-2013年黎平县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产科出血是主要死因;孕期保健与产检、分娩地点、文化程度、家庭经济收入和居住地是近5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
作者:陈红兵
来源:贵阳医学院学报 2014 年 39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