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分析和比较三种药物性肝损害常见的诊断标准的差异性和准确性,以验证其临床实用价值.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的方法,对以“药物性肝损害”为第一诊断的119例患者按国际药物性肝损害分型标准进行临床分型,分析总结其致病药物种类,并运用ICM标准(RUCAM/CIOMS/Danan)、Maria标准、我国常用标准等诊断评分系统对其进行重新诊断,以比较不同诊断方法的差异性.结果 119例患者中肝细胞型共71例,占59.7%,胆汁淤积型28例,占23.5%,混合型20例,占16.8%.致病药物种类依次为:中药、抗结核类药物、抗生素、降脂类药物、保健品、解热镇痛类药、降压药、免疫抑制剂、他巴唑、肿瘤化疗类药物、降糖药物、胃药、藏药.在119例患者中,ICM标准的五项量化评分等级中,非常可能、很可能及可能三个评分等级累计共有115例(95.8%).我国常用标准中,有77例(64.7%)被纳入考虑范围.而Maria标准的五项评分等级中,无一例患者确诊为药物性肝损害.可能性大及有可能的两个评分等级累计仅14例(11.8%).结论 ICM标准对于药物性肝损害诊断符合率最高;我国常用标准对于亚洲人群诊断符合率尚可,应用简便,可操作性强;Maria标准与临床诊断符合率相对较低.
作者:范文瀚;李成忠;万谟彬;梁雪松
来源:肝脏 2012 年 17卷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