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医疗纠纷法医鉴定的特点,启示医务人员在防范医疗纠纷时应注意相关义务.方法: 对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法医学教研室2000~2003年进行的33例医疗纠纷法医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法院委托鉴定的目的和审理案件的着眼点在于确定医疗行为有无过失,以及该过失和医疗不良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决定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准是过失责任原则.结论: 为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认真履行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
作者:王有民;王文君;张秦初
来源:临床误诊误治 2005 年 18卷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