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家长和老师对1~6岁儿童语言能力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判断家长和老师对儿童语言评价的价值,旨在对早期发现语言发育落后儿童及时给予干预. 方法:将家长和老师对215名儿童语言能力评价的结果分别同Gesell发育评估语言发育商DQ(儿童实际语言能力)作比较分析. 结果:(1) 家长对不同年龄组、不同性别儿童语言能力评价结果与儿童实际语言能力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1~3岁组 =0.002,P4~6岁组 =0.033,P男童 =0.020,P女童 =0.047),尤其是家长对儿童语言能力评价结果好、差等级和对男童的评价上差异显著;(2) 老师对不同年龄组、不同性别儿童语言能力评价结果与儿童实际语言能力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1~3岁组 =0.803, P4~6岁组=0.086,P男童=0.565,P女童=0.274);(3) 家长和老师分别对不同年龄组、不同性别儿童语言能力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均小于0.5,但老师的可信度均分别高于家长. 结论:家长和老师对儿童语言能力都有过高评价的现象,但老师的可信度要高于家长,应重视老师报告的儿童语言问题,同时需要提高家长对儿童语言能力的认知水平,结合专业的评估工具,早期发现存在语言障碍的儿童并给予早期干预.
作者:贾佳;徐亚琴;解雅春;池霞;张昕;吴天琪;王晶;童梅玲
来源:东南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5 年 34卷 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