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心脏机械瓣膜置换术后孕期规范抗凝治疗的重要性及方法.方法 孕期心脏机械瓣膜置换术后患者9例,术后接受不同的抗凝治疗,共妊娠、分娩13次.结果 孕妇死亡1例、瓣膜血栓形成1例次、心衰3例次.胎儿流产、脑积水、死亡各2例,孕妇死亡胎儿同时丢失1例,华法林儿1例,外观正常儿5例(其中2例小于胎龄儿).结论 孕期不规范的抗凝治疗,使妊娠并发症及不良妊娠结局发生增加.华法林对胎儿发育存在不良影响,至少在孕早期和孕36周后建议停用华法林,可采用肝素类药物抗凝治疗.
作者:王夫川;窦友莲
来源:山东医药 2011 年 51卷 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