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评价四川省大骨节病病情和防治措施效果,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数据和资料.方法 对32个病区县5年内开展2次病情调查,按照随机抽样原则每个县抽取5个病区乡(不足5个者全部抽取),在每个病区乡抽取3个病区村作为调查村(不足3个者全部抽取),对调查村全部7 ~12岁儿童进行临床检查和右手正位X线检查,收集调查村大骨节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大骨节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县级自评;省级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病区县进行复核.结果 32个县所有调查的病区村近5年内2次病情调查7 ~12周岁儿童无临床病例,X线阳性检出率≤3%,无手部骨端改变病例;大骨节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得分均在85分以上.省级抽查的16个县结果与县级自评结果基本相符.结论 四川省32个大骨节病病区县均达到病区消除标准.
作者:黄慧;李富忠;杨小静;李津蜀;邓佳云;杨文;秦胜超;朱润懋;刀吉;张义梅;王志伦;刘贵平;陈虹;李锋
来源:预防医学情报杂志 2017 年 33卷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