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促房颤”被认为是心房颤动的适应性改变。然而,心肌电生理是由其本身的结构特点决定以适应其功能的需要。心房有效不应期缩短是电重构的结果,虽可诱导快速频率,但更为重要的是恢复其生理功能的一种代偿机制:因各离子通道的作用并不相同,其变化需结合特定的时空背景。房颤结构重构是损伤效应的累积结果,其本质并非为促进房颤,而是损伤超越其代偿功能时的不可逆性改变,虽为一被动过程,但却直接影响相应心肌电生理功能。房颤的结构重构和电重构是相互促进的,心脏能否恢复窦性心律关键在于心房自身结构损伤的程度。
作者:丁绍祥
来源:医学与哲学 2015 年 10期